婚姻是操練靈修最佳的場所
延玲珍(台灣真愛家庭協會執行長)
我喜歡規律性地去健身房,不但可以藉由運動達到健身瘦身的目的,還能放鬆自己,一邊休息一邊想些事情。在健身房裡,我認識一群姐妹淘,她們有一些共同的特色:首先是健身者的身材其實不都是肥胖型的,其次她們都是持之以恆的常客,再來是沒有人在「操練身體」時喊辛苦的。
這讓我想到婚姻不也是具有相同的道理嗎?想要擁有美好又幸福的婚姻,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因素,就是夫妻倆都願意持之以恆用心經營婚姻,就像在健身房將自己的體態訓練得更勻稱,身體保養得更健康。
操練靈修的最佳場所
吳勇長老曾說,靈性絕不是關在房間裡做了很長的禱告,或是讀了很久的聖經所決定的,而是看這個人在面對其他人及環境時的反應而定。也正如美國正道神學院劉富理榮譽院長所言,靈命塑造的重要過程,往往是在實際生活中遇到壓力時,抓住靈命成長的操練契機,才會使我們的「屬靈肌肉」強健起來。
在從事婚姻家庭服事廿年的經歷中,我深刻體會到「婚姻」是操練靈修最佳的場所。《婚姻靈修學》的作者湯蓋瑞明言:「婚姻帶領我們進入一種嶄新而無私的生活,也挑出了我許多不成熟的地方…。
事實上,你甚至可以說,我的另一半愈難應付,我就愈有機會成長。正如運動時我們需要全力以赴,在『關係的體操』更要投入時間與精力;如此,我們的心才能受到真正的操練。」
記得有一位結婚超過廿五年的妻子,說到她對婚姻的體會時說:「結婚十週年以後,才發覺自己過去對婚姻的看法是有偏見的,那個偏見就是自認為『我為丈夫已經犧牲很多,我值得且他必須要對我更好』,可是那個更好還是我自私的自我中心想像。實際上我沒有去體會到神替我們的犧牲,而神為我的犧牲其實原是我不配得的。我卻只有看見自己的付出。當我跟神的關係對了,我才能夠真正體會神的犧牲。婚姻的整個歷程是讓我們去經歷神,去讓我們把我們自己變更微小…。」
婚姻是成聖的道路
我贊同湯蓋瑞的觀點:「婚姻的目的,是使我們擁有聖潔更甚於快樂。」每一個挑戰自我私心的生活情境,都帶有不可忽視的靈命價值,因為婚姻的目的與其說是尋找快樂,不如說是追求聖潔的生命。
合神心意的婚姻生活中,幸福快樂與聖潔並非相互牴觸,而是可以並存的。我們必須接受這神聖的呼召與使命,好從中支取提煉「聖潔生活的甘美之蜜」的材料。
聖潔生活是甜美的,這個甜美是經過生命提煉壓榨出的產物。按著人的天性,在夫妻近距離的相處中,所看見的多半是對方眼中的刺,如果我們真的在這個問題看見自己眼中的樑木,來到神面前求祂赦免我,幫助我認清且承認自己醜陋的時候,反而會在苦澀的本質看到那甘甜的喜悅。
那個甘甜不是事情的改變,而是發現神在其中的運作是人內心的變化,正是神所應許的「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」(羅馬書八章28節)。這些靈命的操練,可以克服的不止是婚姻的難題,更是生命的議題,因為婚姻的問題其實是真實生命的呈現。雖然有些人提倡「婚姻受苦論」,但是我卻更加認同「婚姻成聖論」。
婚姻是學習更像耶穌
婚姻也是無情的揭發者,這具強力探照燈,以皎白的光束直穿人性幽暗死角。當婚姻出現問題時,基督徒首先要面臨最基本核心的價值是,你相信神可以介入你的婚姻嗎?你相信神可以改變你的婚姻嗎?你相信神可以改變你嗎?這是信仰的生活化與具體實現化。但是我發現有不少在教會熱心服事的基督徒,一遇到婚姻上的問題,就變了一個樣,所信的道無法成為肉身行出來,甚至內心暗自希望及早逃離婚姻的窯,希望換個伴侶有多好呢!
基督徒要如何效法基督「道成肉身」,其實關鍵點就是「真相信」創始成終的耶穌,真信心才會帶出行為的果效(參雅各書二章14節;17-20節) 。
過去這些年,我在神學院教導婚姻課程時,最喜歡用「婚姻靈修學」來指出婚姻成長的方向與目標;特別對於基督徒來說,「婚姻靈修化」,不但可以操練我們提昇婚姻生活的品質,也讓我們更加明白,為什麼上帝屢次以「婚姻中的關係」,來對比祂與百姓的親密程度了。
這讓我想到婚姻不也是具有相同的道理嗎?想要擁有美好又幸福的婚姻,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因素,就是夫妻倆都願意持之以恆用心經營婚姻,就像在健身房將自己的體態訓練得更勻稱,身體保養得更健康。
操練靈修的最佳場所
吳勇長老曾說,靈性絕不是關在房間裡做了很長的禱告,或是讀了很久的聖經所決定的,而是看這個人在面對其他人及環境時的反應而定。也正如美國正道神學院劉富理榮譽院長所言,靈命塑造的重要過程,往往是在實際生活中遇到壓力時,抓住靈命成長的操練契機,才會使我們的「屬靈肌肉」強健起來。
在從事婚姻家庭服事廿年的經歷中,我深刻體會到「婚姻」是操練靈修最佳的場所。《婚姻靈修學》的作者湯蓋瑞明言:「婚姻帶領我們進入一種嶄新而無私的生活,也挑出了我許多不成熟的地方…。
事實上,你甚至可以說,我的另一半愈難應付,我就愈有機會成長。正如運動時我們需要全力以赴,在『關係的體操』更要投入時間與精力;如此,我們的心才能受到真正的操練。」
記得有一位結婚超過廿五年的妻子,說到她對婚姻的體會時說:「結婚十週年以後,才發覺自己過去對婚姻的看法是有偏見的,那個偏見就是自認為『我為丈夫已經犧牲很多,我值得且他必須要對我更好』,可是那個更好還是我自私的自我中心想像。實際上我沒有去體會到神替我們的犧牲,而神為我的犧牲其實原是我不配得的。我卻只有看見自己的付出。當我跟神的關係對了,我才能夠真正體會神的犧牲。婚姻的整個歷程是讓我們去經歷神,去讓我們把我們自己變更微小…。」
婚姻是成聖的道路
我贊同湯蓋瑞的觀點:「婚姻的目的,是使我們擁有聖潔更甚於快樂。」每一個挑戰自我私心的生活情境,都帶有不可忽視的靈命價值,因為婚姻的目的與其說是尋找快樂,不如說是追求聖潔的生命。
合神心意的婚姻生活中,幸福快樂與聖潔並非相互牴觸,而是可以並存的。我們必須接受這神聖的呼召與使命,好從中支取提煉「聖潔生活的甘美之蜜」的材料。
聖潔生活是甜美的,這個甜美是經過生命提煉壓榨出的產物。按著人的天性,在夫妻近距離的相處中,所看見的多半是對方眼中的刺,如果我們真的在這個問題看見自己眼中的樑木,來到神面前求祂赦免我,幫助我認清且承認自己醜陋的時候,反而會在苦澀的本質看到那甘甜的喜悅。
那個甘甜不是事情的改變,而是發現神在其中的運作是人內心的變化,正是神所應許的「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」(羅馬書八章28節)。這些靈命的操練,可以克服的不止是婚姻的難題,更是生命的議題,因為婚姻的問題其實是真實生命的呈現。雖然有些人提倡「婚姻受苦論」,但是我卻更加認同「婚姻成聖論」。
婚姻是學習更像耶穌
婚姻也是無情的揭發者,這具強力探照燈,以皎白的光束直穿人性幽暗死角。當婚姻出現問題時,基督徒首先要面臨最基本核心的價值是,你相信神可以介入你的婚姻嗎?你相信神可以改變你的婚姻嗎?你相信神可以改變你嗎?這是信仰的生活化與具體實現化。但是我發現有不少在教會熱心服事的基督徒,一遇到婚姻上的問題,就變了一個樣,所信的道無法成為肉身行出來,甚至內心暗自希望及早逃離婚姻的窯,希望換個伴侶有多好呢!
基督徒要如何效法基督「道成肉身」,其實關鍵點就是「真相信」創始成終的耶穌,真信心才會帶出行為的果效(參雅各書二章14節;17-20節) 。
過去這些年,我在神學院教導婚姻課程時,最喜歡用「婚姻靈修學」來指出婚姻成長的方向與目標;特別對於基督徒來說,「婚姻靈修化」,不但可以操練我們提昇婚姻生活的品質,也讓我們更加明白,為什麼上帝屢次以「婚姻中的關係」,來對比祂與百姓的親密程度了。
報導摘自基督教論壇報/2017.11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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